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 推动外贸稳定发展

发布时间:2021-12-30 浏览量:1208

日前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,推动外贸稳定发展;部署做好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生效后实施工作。

会议指出,今年我国进出口快速增长,为稳定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。但当前外贸面临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。要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,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,进一步扩大开放,针对困难挑战推出应对举措,做好跨周期调节,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企业,努力保订单、稳预期,促进外贸平稳发展。一是加强对进出口的政策支持。落实减税降费措施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,把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。引导银行结合外贸企业需求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。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,鼓励银行有针对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,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。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,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、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。深化东部与中西部、东北地区合作共建,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承接。做好大宗商品进口。二是进一步鼓励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。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。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(地区)。三是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,推动解决企业在发展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产品、拓展贸易渠道、完善供应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。2022年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暂免征收缓税利息。四是缓解国际物流压力。五是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,积极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,助力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