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类企业扩围 4.2亿元出口退税按下“快进键”

发布时间:2016-11-04 浏览量:982

 

    《出口退(免)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》施行一个月有余,我市一类出口企业已扩围至418家,同比增加四成,首批按新《管理办法》评定的202家一类企业已享受4.2亿元快速退(免)税。

  与原制度相比,新《管理办法》的一大亮点是降低了一类出口企业的评定门槛,取消了“出口企业年末实收资本500万元(含)以上”“有自有的生产经营场所”“有固定的办理出口退(免)税的财务人员”等限制条件。同时,针对外贸企业轻资产、退税额大的特点,新《管理办法》将外贸企业一类评定条件由“上一年度年末净资产大于当年已办理出口退(免)税总额”降为“大于当年已办理退税额的60%”。

  扩围后,我市一类出口企业数量大幅增加。截至9月底,全市已评定一类出口企业418家,其中生产型企业为379家,外贸型企业为39家。

  获评一类出口企业利好多多,可以享受“5个工作日办结退(免)税手续”“优先办理出口退税”“绿色办税通道”等优惠措施。

  “让更多企业享受到一类企业的出口退税便利,也许才是这次政策的重点所在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对笔者表示,许多非生产型的外贸企业和服务贸易企业此前很难被评为一类企业,退税周期长的问题尤其突出,新规放宽了一类企业的认定标准,对这些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利好。